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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重组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年月日在
签署:
转让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
地址:
鉴于
(一)、某某责任公司(即“目标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
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和系目标公司的投资股东,合计持有目标公
司股权(其中持有,持有)。
(二)、有限公司(即“受让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
的有限责任公司;经
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为企业
兼并重组主体企业。
(三)、目标公司拥有位于
的“煤矿”及其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


根据人民政府关于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文件精神,双方遵循收购、控股、
参股、联合的重组方式,积极开展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
议条款:
一、并购重组方式
f双方同意本次并购重组以股权转让方式完成。即转让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根据本协议之约定享有该等转让股权之权利
和义务。
本次并购重组后,目标公司的名称根据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变更。
拟变更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并购重组后,受让方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方合计持有目标公司
股权。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
二、股权交割与移交
股权交割
双方根据自治区政府有关要求完成该转让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工商变更登
记之日为该转让股权的交割日。
股权变更材料与手续的准备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双方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必要的
信息披露,签署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所需的公司章程、授权委托等所有材料与手续,
并向目标公司注册机构提交,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目标公司的股权变更。
三、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
交割日后的目标公司设置股东会,由转让方、受让方组成。
交割日后的目标公司改组董事会。
交割日后的目标公司设置监事会。
其他与股权变更相关事宜,由双方在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另行约定。
f四、经营权本协议生效并在交割日后转让方需向目标公司董事会移交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采矿权证等所有目标公司证照、批文、采矿权价款缴纳凭证等原件,以及印鉴、账册、资料档案、合同协议等文件。交割日后目标公司经营权移交目标公司董事会。交割日后受让方指派人员负责目标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转让方参与目标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交割日后目标公司应将财务报表、产量、销售量等相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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