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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权特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他相关活动中所享有的自主性权利,是教师职业特定的权利。教师法律地位的界定是确定教师教育权的重要前提。教师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主要享有教育教学权、教育评价权、指导学生权、惩戒权等教育自主权。
关于教师的基本权利,我国的教师法作了专门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教育教学权;关于教师的基本权利,我国的教师法作了专门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管理学生权;获取报酬待遇权;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等。究权;管理学生权;获取报酬待遇权;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等。教师的教育权与教师的基本权利不是同一个概念,两者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的基本权利不是同一个概念,两者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教师教育权是教师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的教育权主要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他专业性活动中所享有的自主要组成部分。教师的教育权主要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他专业性活动中所享有的自主性权利。很显然,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学生、教育评价等方面的权利,性权利。很显然,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学生、教育评价等方面的权利,都应属于教师教育权的范畴
教师是教育者,而教育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师生双边合作互动的过程,教师在其中起着主导作用。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历史使命。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与教师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决定了教师对学生享有教育权。教师代表着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在这一过程中,教师享有教育教学权、指导学生有权、评价学生权、惩戒权等。教育教学有权是教师的最基本权利,作为教师,有权依据所在学校的教学计划要求,结合自身的教学特点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有权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教学内容、进度,不断完善教学内容;有权针对不同的教学对象,在教学的形式、内容、方法和手段上进行改革和实验。此外,指导学生权和评价学生权、惩戒权都与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密不可分。教师有权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在学生升学、就业等方面给予指导;有权对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有权运用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方法,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发展;有权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当然教师在行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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