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对违纪者的处理意见;(五)其它与违纪事实有关的材料。第十一条警告及以上处分审批程序:(一)班主任如实填写学生违纪处分申报表,提供学生违规违纪的事实危害或影响,附送第十条所列违纪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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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班主任将申报表和违纪附属材料送交校长室,校长室组织安排相关部门全面调查核实违纪事实。
(三)德育部门、班主任联合提出处分建议。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提交主管副校长审批,记过及以上处分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决并由校长批准签发;处分裁决的最高机构为校长会;处分文件由德育部门拟定。
(四)通过班主任或德育部门通报受处分学生和家长;由班主任、德育部门联合作好受处分学生的善后工作。
(五)学生或家长如认为给予的处分有误,可向主管副校长或校长申诉,但不得无理纠缠取闹;学校对学生的申诉应及时复查并作出终决结论。
(六)主管校长在全校学生大会上宣布处分决定并以布告形式在全校发布。
第四章处分记载、撤销处分程序及细则
第十二条对学生处分的结果或撤销处分结果均须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学生受处分后,确能痛改前非,严格要求自己,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均有较大进步,口头警告、警告两个月,严重警告、记过一学期,记大过、留校察看一学年后达到要求可以申请撤销处分。
第十三条撤销处分的程序为:德育部门组织反思学习,完成学校规定的任务或目标,学生本人提出撤销处分申请,领取并填写《学生申请撤销处分表》;班级讨论认可、科任教师认可、班主任认可后将申请表交德育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初步作出是否撤销处分意见;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撤销报主管校长审核批准;记过及以上处分撤销由校长审核批准;德育部门拟定撤销处分文件并以布告形式在全校发布。
第十四条撤销处分程序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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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思学习受处分学生根据受处分种类,分别在班主任处、德育部门处反思学习。口头警告及警告处分在德育部门处反思学习一天;严重警告及记过处分在德育部门处反思学习两天;记大过及留校察看在德育部门处反思学习三天。当学生在校留校察看升级或当学生已经到达撤销处分的时间,因表现不合格,未撤销处分,在德育部门处反思学习时间依情况延长。
学习内容为:学校规章制度,《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胥浦中学常规管理要求》等。反思期间学习深刻认真,可以减少反思学习的时间。
(二)课堂表现
1、守处分期间,每周经科任教师对受处分人课堂表现综合考评“优”达到70,没有“差”,“中”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