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条件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二年以上,企业不从事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原则上企业成立一年以上。2、企业主业是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收入是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会计师事务所核实;近三年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收入总额不低于300万元;4、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失误以及因监理不当造成业主单位或承建单位损失引起的重大投诉,没有重大法律诉讼。(二)业绩1、近三年已完成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个数在9个以上,其中至少有2个投资总值1000万元以上或5个投资总值400万元以上项目,且这些项目具有较高技术含量,至少包括实施阶段监理;2、近三年已完成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投资总值超过1亿元注;3、近三年已完成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监理合同总额不低于400万元,其中包括实施及验收阶段的监理合同额应占70以上;按合同要求已完成的监理项目,须取得业主单位、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署的工程验收报告;4、企业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三)监理能力1、建立了有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体系,有明确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领域,熟悉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完善的监理技术规范;2、建立了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3、已建立较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服务;4、已建成较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5、有与开展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软硬件环境,能在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运用信息系统检测分析等工具软件和仪器设备对信息系统工程进行检测和鉴定(可借助第三方测试机构)。(四)人才实力1、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少于15名;(其资格证书暂不考核)2、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
f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不少于4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3、有熟悉主要业务领域业务的高级专家或有良好的外部技术协作体系(包括专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