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宜配备急救箱,根据生产实际存放相应的急救药品,并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174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应告知作业人员。18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8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18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其岗位和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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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8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见附录A),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19教育和培训191电气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192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193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进入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194外单位参与集团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用管理单位有关人员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110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111本规程所指的安全用具必须符合附录B、附录C中的要求。2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21电气设备的运行值班工作211运行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212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值班:2121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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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装牢固并加锁者;2122室内高压开关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开关隔离,或装有远方操作机构者。
单人值班不得单独从事修理工作。213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1的安全距离。
表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10及以下(138)20~3560~110220330500
安全距离(m)070100150300400500
注:表1中未列电压按高一档电压等级。
21410kV、20kV、35kV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
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27m、28m、29m,该裸露部分
两侧和底部须装设护网。
215户外35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车通道上,应根据表2
设置行车安全限高标志。
表2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