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12020年4月19日
f稽查分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在全省质监系统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局《全市质监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黄质监〔〕32号)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结合分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
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坚持“纠建并举、惩防结合”的方针,紧密结合质监职能,着力解决好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查改并重,经过单位、个人自查、服务对象建议,全面收集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单位和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勤廉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升履职能力,有效推进学习型、科技型、法治型、服务型、和谐型“五型”质监建设,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质监部门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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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局负责全市质监系统评议活动的指导和督导工作;大冶质监局、阳新质监局在当地纪委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评议工作。
2.坚持面向社会、依靠群众。全市各级质监部门要坚持开门纳谏,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信委、工商联、服务对象及新闻媒体等联系,虚心听取企业和服务对象意见,广泛采纳群众意见建议。
3.坚持问题导向、边评边改。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围绕解决质监部门中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统筹运用评、查、纠、改、建等方法,解决问题、完善制度,促进质监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4.坚持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抓好统筹谋划,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以抓质监业务工作丰富行评工作,经过行评工作促进质监业务工作的提高。
三、评议对象和评议内容(一)评议对象全市质监系统各级质监行政部门、分局和事业单位。(二)评议内容
1.依法履职、服务企业发展方面。一是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否继续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二是推进“四减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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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集中”落实的情况;三是落实服务企业20条措施,缩短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的情况;四是执行《黄石市财政局、黄石市物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