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客运机动车驾驶员资质审批制度
按照国家交通部、公安部和各级人民政府有关加强客运管理的规定,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驾驶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凡是驾驶挂“丽江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名称的车辆驾驶员,不论车辆的所有权、产权如何,采用什么方式经营,都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和服从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驾驶员要填写《新增机动车辆驾驶员资质审批表》,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有效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从业资格证、丽江市警示教育中心学习证明、三年无重大事故证明、体检证明回执单、驾驶员涉毒检验证明、准驾理论考试成绩单、路考成绩单、场考成绩单、单位接收证明,到安全处办理《准驾证》、《客运资质合格证》方可办理其它手续。
3、驾驶员在与经营者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签订《驾驶员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发生事故除了安全统筹(保险)按规定理赔外剩余经济损失如何分摊。
f4、以上手续完毕后,方可上岗驾驶准驾同类车型的旅客运输车辆。
第二条审批流程
一、经营单位办理流程:1、填写《新增机动车驾驶员资格审批表》2、审核机动车驾驶员相关资质证件及与复印件是否一致。3、签订《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责任书》。二、集团公司安全处办理流程:1、审核《新增机动车驾驶员资格审批表》的所有手续是否齐全。2、审核驾驶员相关证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的签批意见。3、审核《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责任书》是否签订。4、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发证。
第三条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f一、客车驾驶员的基本条件:
1、客运经营者在聘用客车驾驶员上岗前必须经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和集团公司安全处认真进行“资质关,年龄关、技术关、身体素质关、岗前培训关”等项考核审查,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2、19座以上大型载客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具有5年以上驾车经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A1类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旅客运输大客从业资格证》及集团公司《客运准驾证》;
3、10座以上的公共汽车驾驶员必须具有2年以上驾车经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A3类车型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及集团公司《客运准驾证》;
4、919座中型载客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