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一
对统计调查、统计执法检查活动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
1事项类型行政处罚
2基本编码
3实施编码4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子项名称
对统计调查、统计执法检查活动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
5实施主体柳州市柳江区统计局6实施主体法定机关
性质
7承办机构柳州市柳江区统计局政策法规股
8
咨询及监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督电话
72171597212956
9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
和国统计法〉的决定》修正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第
四十一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
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
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
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的;
f10实施对象11行使层级12权限划分
13行使内容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柳州市柳江区行政区域内在统计调查、统计执法检查活动中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自治区、市、县三级分级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四)拒绝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