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代理协议书
甲方:乙方:第一条协议项目和目的1.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__代理商,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1.2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_________代理商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纳米系列产品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业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
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
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
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
问题。
2.1.3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
代理商价格。
f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产品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申请特价乙方同
意除外)。
2.1.4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
行。
2.1.5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
方利益的行为。
2.1.6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乙方认定
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某级别
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
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乙方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
不得出现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总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
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
关联公司、总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2.1.7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
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
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1.8与乙方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
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