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的能力;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知人善任的能力。
2、工作实绩。考核对象在考核时期内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绩效等。
3、工作作风。考核对象在考核时期内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深入实际,坚持原则,勇于改革,敢于负责,严格管理,勤奋敬业的情况。
(三)领导及下属评价。考核内容包括所属部门领导评价及所属部门下属评议。
1、所属部门领导评价。由所在中心领导(中心领导由分管中心总经理)对其考核期间内的表现做出综合性的评价。
2、所属部门下属评议。有所在部门的基层员工对其考核期间内的表现做出综合性的评议。
第八条逐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岗位职责规范,以此作为考核分公司领导干部的重要根据。
第九条各中心、部门可根据自身部门特点,结合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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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的实际需要,对考核内容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体系。
第四章考核程序第十条考核的基本程序。(一)考核准备。组成考核组,并拟定考核方案;组织考核人员进行学习或培训;考核组与考核部门商定考核工作的实施计划。(二)自我总结。由考核对象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地总结个人情况,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三)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应根据考核内容列出测评项目和测评等级,由参加民意测验的人员填写测评意见。民主测评表由考核组回收,进行统计整理并存档。(四)个别谈话。个别谈话要选择了解情况的人员,并注意代表性,具体人选由考核组确定。一般包括:1、考核对象所在部门的同级领导干部、部门基层员工等有关人员。2、考核对象本人。3、其他熟悉和了解情况的人员。个别谈话时,考核组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五)填写《沈阳地铁运营分公司领导干部考核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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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考核组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填写《沈阳地铁运营分公司领导干部考核情况表》,并向考核部门报告考核情况、提交考核材料。
第十一条考核材料包括以下内容:(一)考核工作的简要情况和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二)考核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三)《沈阳地铁运营分公司领导干部考核情况表》。(四)考核组的评价和建议。包括对领导干部的总体评价,调整领导干部和加强领导干部自身建设的建议。第十二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