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
f第3章
无形资产使用的授权审批
第7条无形资产使用申请与审批1.凡需使用本企业无形资产的部门或人员,必须向企业资产管理部申请,申请经过企业各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审批,并签署保密协议等约束文书后方可使用无形资产。2.无形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日常使用与保全管理,保证无形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第8条无形资产使用的账务处理企业一旦取得无形资产,财务部经理(或财务总监)即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无形资产摊销范围、摊销年限、摊销方法、残值等,并对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结果进行审核。第4章无形资产处置的授权审批
第9条无形资产处置原则1.企业本着公开、公正、合理、有序的原则,规范无形资产的处置行为,杜绝处置过程中的资产流失和违规现象。2.无形资产的处置,必须报经总裁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必须由资产管理部(或无形资产处置承办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并与交易对方进行商务谈判,拟定无形资产处置合同或协议,处置价格不得低于市场评估值。第10条无形资产处置审批权限1.股东大会一次性处置或连续×个月累计处置无形资产总金额超过本企业无
f形资产××及以上的处置计划。2.董事会批准除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事项之外的处置计划。3.总裁召开总裁办公会,在权限范围内审批或授权审批无形资产的处置。4.资产管理部(或无形资产处置承办部门)审核无形资产权属变动事项的有关资料。第11条子公司无形资产权属变动审批1.控股子公司处置单笔原值在×××万元以下(含×××万元)的无形资产时,需向集团总公司财务部备案。2.控股子公司处置单笔原值在×××万元以上的资产,应先征得集团总公司提名并出任该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的意见,并于履行相应控股子公司的审议、批准程序后处置。第5章附则
第12条本制度由企业资产管理部负责制定和解释。第14条本制度由企业总裁办公会议审议、批准。第15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编制日期修改标记审核日期修改处数批准日期修改日期
f7.2取得与验收控制制度受控状制度名无形资产取得与验收控制制度称文件编号执行部门监督部门第1章总则考证部门态
第1条为加强与规范企业对无形取得与验收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第2章无形资产的增加第3条无形资产增加主要包括无形资产自创、购置、受赠、受让、调拨和划转等活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