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铁十七局集团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部管内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有效降低和规避工程风险,保护参建各方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10〕171号)、《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200号)、《关于铁路高风险隧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沪昆客专湖南公司建设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黔张常铁路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铁路工程安全风险范围主要包括高风险隧道、深基坑、高陡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工程、特殊结构桥梁、大跨钢结构和地下工程,临近营业线及营业线施工,地质灾害及其它高风险工点等。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QZCZQ3标段管内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第四条工程安全风险管理遵循“科学公正,实事求是;重点防范,动态调整”的原则,将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第二章工程安全风险等级划分
1
f第五条依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等级,将安全风险等级分为极高、高度、中度和低度四级;依据隧道风险等级及风险集中度等,将隧道风险等级划分为I级、II级和一般隧道。其它工程风险划分为风险桥梁、风险路基和其它风险工程等。
风险等级评为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的工点,统称高度风险工点。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安全风险管理组织机构(一)项目部成立工程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管内工程风险管理工作。组长:周建富常务副组长:刘会迎副组长:苗永平、栾永平成员:许雪庭、张奇丰、梁银山、曹献良、王鹏举、李军华、王祥勇、冉江军、孙晓堂、王庆省、张润华、杜玉宝、尚跃强、韩新宇、宫福兴、汪志祥、张永良、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安质环保部,负责项目风险源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项目安质环保部、工程部为风险管理实施部门,负责管内风险源管理措施的督促、检查、落实等日常管理工作。第七条项目部的管理职责(一)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等,对承担任
2
f务范围内的高风险工点逐一进行分析,逐条细化风险控制措施,并编制风险管理实施细则。风险管理细则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指挥部审批后,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二)开展工程施工风险评估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