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闽政办2015128号【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0916【实施日期】201509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闽政办〔2015〕12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闽政
〔2015〕46号),加强对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统筹协调,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建立福建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任务(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职业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二)研究全省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和重要政策措施,督促市、县(区)将发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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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代职业教育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协调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的重大创新,审定职业院校结构布局调整方案。(三)研究职业教育、职业培训重点领域改革和建设项目,提出年度工作安排,落实工作任务。(四)统筹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转型升级的紧密融合,将职业教育纳入产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产业龙头企业人力资源建设等关键问题,引导推动行业企业和社会资源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五)协调省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落实支持政策,加强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推动中职学校与技工院校的融合互通,推进行业指导、校企合作、企业办学、创新创业、人才交流、民办教育、闽台合作、经费投入、资源配置等重要环节工作。(六)督促、指导、检查全省职业教育政策措施的落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七)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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