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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6类:1、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5、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6、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三、接收报告部门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尚未发生或已有纠纷苗头的上报医务处。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3、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4、药品安全(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
f5、器械安全(不良)事件上报药械科。6、设施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7、服务及行风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办公室。8、人身安全(不良)事件上报保卫处。四、报告形式(一)书面报告;(二)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
各科室或个人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职能处室(医务科、护理部、医院办公室、院感科等)
重大事件
一般事件(提出处理意见)
分管领导院领导
组织相关委员会讨论提出整改意见
召开院务委员会(决定实施意见)
说明:
f1、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具体见附件2),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职能科室,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2、职能处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3、涉及药物不良反应、院内感染、输血反应的实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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