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使我院在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合有效的应急响应措施,保障工作人员及公众的生命健康,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一、辐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一)本单位成立辐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辐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副组长:成员:(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1、定期组织对本单位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辐射防护情况的自查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院办并落实整改措施;2、发生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应启动本预案;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一般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4、负责向本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即使汇报事故情况;5、负责一般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f6、辐射事故中人员受照射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计受照人
员的受照剂量;7、负责信宿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
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二、一般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程序(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辐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指定事故处理方案,即使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有效控制事态扩大,并在一小时内上报本区环保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内容包括:突发辐射事件的类型,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污染源类型、大小、污染方式、污染范围,人员受辐射照射的初步情况。(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并将最终总结报告上报本区环保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附:应急联系方式
院办公室:83876520放射科:83881513区环保局:63813631、32、33转66663815165
f区卫生局值班室:63811955区卫生监督所值班室:63858419
长辛店医院月10日
北京市丰台区2007年9
人员培训计划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规定,我院对放射工作人员制
定以下培训计划:
一、定期参加市、区疾控中心举办防护培训,考核合格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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