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股份转让协议所列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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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本股份转让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并以本协议为依据,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任何有关争议由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协议签署及生效:本股份转让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属。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所涉事项承担同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擅自将有关信息、资料披露给第三方,如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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