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单位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单位工程列入年度计划或临时补充计划。(二)按照公司招标规定进行了招标,并确定了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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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承包方与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四)确定了监理单位并与之签订了监理合同。(五)施工图进行了会审和技术交底。(六)承包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批。(七)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第二十二条单位工程签订承包合同后,承包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开工报告》,经监理单位和工程管理部审批后,方可开工。第二十三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必须规范,内容齐全;施工进度计划符合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机构、人员配备合理,机具、设施满足施工要求。第二十四条若单位工程非施工方原因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工,施工单位可申请延期开工;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工期可相应顺延。由于施工方原因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开工的,施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内蒙古鸿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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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六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二十五条施工总平面管理(一)施工总平面布置一经审定批准,各施工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二)工程管理部应设专人管理施工总平面,各施工单位对有关施工场地的使用、临时设施的建设、现场道路及各种管线的布置,安全、防火、排水等措施的落实,必须接受监理单位及工程管理部的监督与管理。(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施工标志牌、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消防保卫、文明施工制度板。施工标志牌应当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四)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项目部组织编制的施工总平面布置所规定的用地范围,绘制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该施工总平面布置图随同施工组织设计报项目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二十六条管理职责和要求(一)施工单位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管理。(二)工程管理部和委托的监理公司,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全面监督管理。(三)各施工单位用电、用水,由公司统一管理和调配。(四)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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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工作。(五)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立安全卫生医疗紧急救护组织,
并配备部分急救用品。(六)施工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