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1年2月15日在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家栋
去年的主要工作2010年,在中共武汉市委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依法行使职权,圆满完成了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自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共举行常委会会议8次,审议并通过地方性法规5件,作出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决定2项,2件法规草案进行了一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有关工作报告21项,就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4项,检查4件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为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动武汉科学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市落实“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三年行动计划攻坚之年和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起步之年。常委会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加强地方立法、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积极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支持“一府两院”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常委会抓住我市“两型”社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推进武汉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情况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f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两型”产业项目储备和项目前期科学论证,构建企业、园区和社会三个层面各具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制定完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程,理清和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环评职责,共同推进规划环评工作深入开展。检查了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市政府进一步理顺节能管理体制,落实节能管理职责,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建设,建立高效的节能监管体系。制定《武汉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围绕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认真落实国家水资源管理制度,对水资源保护规划、用水管理、水污染管理、饮用水安全管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作出全面规定。该法规与我市其它6件涉水法规一起,为保护和利用水资源、彰显我市滨江滨湖特色提供更加完备的法制保障。继续跟踪督办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