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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费应先从余额中冲减。仍有余额的,留在以后年度继续使用。六、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储备基金的处理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储备基金的处理原执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在2008年1月1日以前已按规定提取,但因未实际发放而未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储备基金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实际发放时,可在实际发放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七、关于以前年度未扣除的广告费的处理关于以前年度未扣除的广告费的处理企业在2008年以前按照原政策规定已发生但尚未扣除的广告费,2008年实行新税法后,其尚未扣除的余额,加上当年度新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后,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比例计算扣除。八、关于技术开发费的加计扣除形成的亏损的处理关于技术开发费的加计扣除形成的亏损的处理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f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关于开(办费的处理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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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国税函〔2008〕264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8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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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保证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顺利进行,做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衔接工作,现就2007年度内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关于汇率变动损益的所得税处理问题企业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导致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汇率差额部分,相当于公允价值变动,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
f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0号)第三条规定执行,在未实际处置或结算时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或结算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二、关于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问题(一)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转让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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