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可以适用于同类
型品种的产品。
(分类原则、办法原理、制备技术、标记、材料物质等)
省局作用第三类体系考核申报,第三类考核结果报告均需省局进行中转。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
编制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的基本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管理的变化是一种行政划归;
实施细则要适应体外诊断试剂不同种类;
实施细则吸取药品生产GMP、中国生物制品规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可
用条款;
实施细则条款应可选择“不适用”;
实施细则应充分考虑我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的试剂情况。
编制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的基本原则
实施基本的质量体系规范是任何企业的职责;
充分认识体外诊断试剂的风险。
目录与YYT0287条款的比较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人员与质量职责(41、5、62)
第三章设施、设备与生产环境控制(61、63、64)
第四章文件与记录
(423、424)
第五章设计控制与验证(73)
第六章采购控制(74)
第七章生产过程控制(75)
第八章检验与质量控制(76、82)
第九章产品销售与客户服务控制(821)
第十章不合格品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83、84、85)
第十一章不良事件、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第十二章附则
附录A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用净化车间环境与控制要求
附录B参考资料
附录C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研制情况现场核查要求
第一章总则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促进产品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依据《医
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特制定《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目的)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体外诊断试剂是可单独或与仪器、器具、设备或系统组合使用,
对人体样本在体外进行检查,用于对样本中的某个量进行检测或测量的体外诊断检验程序的
化学、生物学或免疫学物质。包括试剂、试剂盒、试剂用品、校准(品)物、控制(品)物。
(管辖范围)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
第三条:本《细则》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体
外诊断试剂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全过程。(适用范围)
f第四条: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应按本《细则》的要求,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和记录,加以实施并保持有效运行。(实施要求)第二章组织机构、人员与质量管理职责质量管理的八项原则以顾客为关注的焦点;领导作用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