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公司生产区基本建设、改造施工、装置检维修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也适用于进入本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过程。在抢险过程中动火作业应按应急预案中的规定执行。3职责与分工31生产科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科室,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动火作业的执行情况。32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动火申请,填写动火作业证,由总经理审批。33各科室负责督促本单位动火安全措施的落实。34生产科负责公司确认固定动火区。35动火作业人、动火监护人负责落实相应的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过程的安全。4管理内容与要求41动火作业等级的划分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三个级别,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411特殊动火作业a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b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412一级动火作业a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b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413二级动火作业a停工检修期间,装置经清洗、置换、化验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的生产装置或系统;b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c厂区主干道两侧绿化施工等动火作业。414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是在厂区内,没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划出的固定动火作业区域。在二级以上动火区域内,不应设固定动火区。我公司设置检修车间为固定动火区。
f42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421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各科室负责人应牵头组织进行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根据识别与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控制作业过程风险,并向作业方、监护人交底。422各科室负责人将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结果和安全措施填入《动火作业许可证》内。43动火作业基本要求431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432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窖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措施。433拆除管线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根据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