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有关规定
本科生毕业论文(含毕业设计,下同)是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运用知识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是考察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综合运用能力的载体。为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的工作,保障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毕业论文的工作程序
第一条毕业论文属必修课,一般安排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进行,具体
时间由各学院(系)根据相关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安排执行。各学院(系)的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应在每年的五月三十一日以前完成。第二条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包括写作指导、论文选题、指导教师安排、论
文研究工作开展、论文撰写、论文评阅与答辩等环节。1.写作指导:各学院(系)应在进入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前安排教师为学生开设毕业论文写作指导课程或讲座。2.论文选题:各学院(系)应为学生提出论文题目范围和要求;允许学生自主提出论文题目,但须由院(系)相关专业负责人审批。3.指导教师安排:各学院(系)应实行学生和教师双向选择、学院(系)适当调整并最终落实的方式。安排指导教师的指导任务时,要考虑其水平和能力,并保证优生优培政策的落实,即优秀学生可优先选导师。4.论文研究工作开展: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实施论文研究工作;导师应在如下三方面对学生的工作进行监管:毕业论文开题、毕业论文过程检查和毕业论
f文结束总结。5.论文撰写:写作提纲由学生和指导教师讨论后拟定;学生必须在写出初稿后将论文初稿送指导教师审阅,导师提出修改意见,并确保在定稿前留出充裕时间以供修改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后,论文方可定稿。6.论文评阅和答辩:各学院(系)及指导教师应在每年的五月二十五日以前完成论文评阅、答辩工作。
毕业论文的选题和选题和写作要求第二章毕业论文的选题和写作要求
第三条毕业论文选题应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选题的来源一般包
括:学院(系)提供论文题目范围、学生自主提出论文题目、学生与导师的合作科研课题、承担学校或校外单位的课题等。选题应得到指导教师的同意;如学生与指导教师在选题方面有分歧且未能达成一致的,可由所在学院(系)裁定或作出调整。第四条毕业论文写作要求:
1.毕业论文的结构包括(按定稿后的排列顺序):主标题、中英文论文摘要、关键词、正文(一般不少于5000字)、注释、参考文献。2.毕业论文的基本编辑格式:(1)字体:主标题一般用三号宋体加粗,正文内各主要部分的大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