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
婴幼儿食用安全、放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依据:根据国务院提出的“按照严格的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乳粉质量”和
国家9部委联合推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的“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要求,按照现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食品流通许可条件制定。第三条案。供货商应当提供的资料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应有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应有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范围)、质量保证协议、法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销售人员身份证号码、委托范围)、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货商的印章。供货商应当提供公章和票据的备案样本,并应开具税务发票,付款方式为公对公账户。第四条分支机构的索证索票,可以由总部以电子数据共享的形式保存,并保证数据的采购婴幼儿配方乳粉前,应对供货商的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建立首营企业档
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第五条与婴幼儿配方乳粉供货单位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双方质量责任;(二)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三)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四)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标准等有关要求;(五)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
命运如同手中的掌纹,无论多曲折,终掌握在自己手中
f你一定要坚强,即使受过伤,流过泪,也能咬牙走下去。因为,人生,就是你一个人的人生。
(六)产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七)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八)明确赔偿责任和质量安全责任。第六条应对标签中标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经销企业名称、保
质期等信息进行查验;应审核经营现场内发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广告的合法性。第七条第八条连锁门店不得自行采购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全部由连锁公司总部统一配送。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合作企业和产品质量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必要时应对婴
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单位和供货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命运如同手中的掌纹,无论多曲折,终掌握在自己手中
f你一定要坚强,即使受过伤,流过泪,也能咬牙走下去。因为,人生,就是你一个人的人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