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红字》看霍桑的宗教道德观
本文通过对19世纪美国著名作家纳撒尼尔8226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的介绍及分析论述探讨研究了书中人物所蕴涵的道德寓意对霍桑的宗教道德观及对作品人物创作的影响进行了述评。
纳撒尼尔8226霍桑Nat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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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8041864美国十九世纪杰出的浪漫主义小说家其代表作《红字》TheScarletLetter被誉为美国浪漫主义文学的杰作。《红字》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讲述了16421649年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一个名叫海丝特8226白兰的女人她犯了被称为“第七戒”的通奸罪因而受到了加尔文教戴着红色A字的通奸标志游街示众的惩罚可是她的同犯那个“道德卫士”、清教徒牧师丁梅斯代尔却隐瞒罪责、逍遥法外。最后白兰鼓起勇气要丁梅斯代尔跟她和女儿珠儿一起“逃到看不见白人足迹的地方”去做“自由人”。丁梅斯代尔勉强同意了并计划在他做完庆祝上帝选择日的祷文后离开但最终还是因为心力交瘁而死去。
当然霍桑写《红字》这部小说的意图不在于写通奸而在于探讨它对于人们心理的影响以及道德观的问题。霍桑是一位思想上充满复杂矛盾的作家。他思想上的复杂性与矛盾性反映在创作上就是含混、意义纷呈、时隐时显、难以捉摸。但根据小说提供的历史背景和故事情节《红字》中要表达的正是清教的教义那就是认为人是上帝创造的、人生来皆有罪理应受到惩罚而要得到拯救则完全靠上帝的宽恕。《红字》中的人物都有罪只是各人对罪恶的态度不同结果也不同。如海丝特是公开承认自己的罪苦行赎罪终于把胸前罪恶的标志变成了德行的标志成为圣者、“天使”丁梅斯代尔是隐藏自己的罪备受折磨耗尽了自己的精力和才华最后拿出勇气忏悔认罪在道德上得到自新后死去成了一名殉道者齐灵渥斯海丝特的丈夫开始企图揭露罪恶结果一心复仇害人及己反而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恶魔一个真正的罪人。
描写社会和人性的阴暗面是霍桑作品的突出特点这与加尔文教关于人的“原罪”和“内在堕落”的理论是分不开的。霍桑是心理小说的开创者擅长剖析人的“内心”。他着重探讨道德和罪恶的问题主张通过善行和自忏来洗刷罪恶、净化心灵从而得到拯救。然而霍桑并非全写黑暗他在揭露社会罪恶和人的劣根性的同时对善良的主人公寄予极大的同情。如在《红字》中霍桑成功地塑造了海丝特的形象她勇于追求爱情和幸福在逆境中敢于正视现实忍辱坚持善行终于受到人们的尊重获得道德上的自新。海丝特的情夫丁梅斯代尔则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