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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川教〔2009〕226号)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一)认真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基本精神和要求,科学设置普通高中课程。(二)努力构建重基础、多样化的课程体系,整体设置必修课,合理设置选修课,为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奠定基础,同时满足不同学生个性发展需要。(三)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实际,有利于课程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调动学校实施课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课程设置(一)课程结构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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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学习领域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2科目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3模块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个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具体设置如下(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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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表1
学习领域科目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学分表
模块必修学分选修学分Ⅰ选修学分Ⅰ选修学分Ⅱ选修学分Ⅱ
语言与文学数学
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
1010108666664433111526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人文与社会
历史地理物理
科学
化学生物
技术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
艺术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体育与健康研究性学习活动
学分合计116学分至少获得22学分至少获得6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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