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2012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汇报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2011年版)》要求以及省、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区积极组织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局联合区财政局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芦淞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芦淞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明确了区财政、,卫生、疾控、妇幼、卫生监督及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等部门责任,并与区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标管理责任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各单位单位年终绩效目标考核当中,考核结果与相关项目经费的拨付直接挂钩,并作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奖惩与任用的主要参考依据。二、保障项目资金区财政局安排分管副局长负责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明确了专人负责配合卫生局定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免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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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按照规定的配套标准足额安排本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在卫生局在绩效考核基础上,采取按季预拨、年终结算的方式,及时足额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资金,2011年度按照人均25元的标准,中央、省市区级配套资金共计71537万元全部拨付到位;为保障2012年一季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经费,已预拨一季度公卫经费50万到位。三、组织人员培训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政策知识水平、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我区制定下发了《芦淞区2012年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工作方案》芦淞区2012、《年农村卫生人员新型视频教学模式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社区全科医师、社区护士、预防保健人员40余人,农村乡村医师66人采取视频教学方式在各自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集中培训。社区人员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目前基本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数据上传和数据处理阶段,等完成所有学习课程后,区卫生局将会组织培训人员进行统一考试。农村卫生人员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目前正在开展当中,为充分利用培训资源,卫生局要求各培训教学点卫生院所有公卫人员必须和乡村医生一起参加公卫项目的培训课程,培训结束以后也会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