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抵押担保时,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保证物业转让后新的受让人(包括因行使抵押权而受让该物业的受让人)继续签署履行本合同,要求新的受让人与乙方签订新合同,内容与本合同一致,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和连带责任。
3、乙方或经乙方许可的第三方在设计单位许可后有权对该物业进行改造和装修但不得影响该物业房屋结构和建筑制安全,甲方对此应予以必要协助,且甲方在此期间不得收取任何收益。
4、在代管经营期限内,乙方或经乙方同意的第三方有权在甲方物业所在房屋外墙及楼顶制作招牌、广告、照明等设施,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不得要求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
5、乙方有权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部位安装、架设招牌、广告、提示、照明等固定设施,收益乙方所有。
6、甲方对乙方的具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乙方应合法经营,但不得干预乙方独立开展招商经营活动,经营管理由乙方全权负责。
7、乙方须引进先进的市场统一经营管理理念、模式和方法,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建立起行业品牌形象。
8、在代管经营期限内,因乙方带甲方经营该物业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办理甲方不承担该物业在代管经营期限内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代管经营期限内所产生的维修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工商税务等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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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9、乙方在代管期限内因经营该物业与他人发生的纠纷,有乙方自行处理,乙方有权以自己名义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甲方不得干涉;但需要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当积极协助。
10、乙方有权与最终租户定了租赁合同,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第六条:不可抗力由于国家、政府的政策或地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造成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在受到不可抗力影响之日起至重新开始营业期间,甲方不得收取乙方任何经营收益。第七条后续经营为确保业主整体利益和商业持续经营,甲方承诺在代管期满后服从千里红家居博览中心同意业态布局和统一商业运营管理,经业主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延长代管期限的,甲方应无条件服从和支持。第八条:违约责任1、除第六条、第七条原因可免责或续签合同外,如乙方在代管期满后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将物业交还给甲方,没逾期1日,则甲方按100元/平方米/月(该物业建筑面积)的标准来计算向乙方追收违约金;2、如果甲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