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
今(
)借给(
)人民币(大写数字)
圆整,
即¥
元。借款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12个月,利率为每年15,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数字)圆
整,即¥
元,全部本息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f使用说明:
1、为了保障使用者的权益,建议借条使用者在根据自身需要删减借条内容时最好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
2、借条应由借款人亲自填写并签字确认。如有担保人,担保人也应签字确认;
3、出借方应注意诉讼时效起算的问题,由于借条约定还款期限,2年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起算;
4、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5、公民间的借款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6、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从本金中。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7、借款人、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字确认。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