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父母子女直系亲属关系的认定,以户口簿、户籍管辖部门的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方式为准。如果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只能选择与一个子女联名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父母还须出具在该笔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前、父母同意所购房产全部应继承份额归申请公积金贷款联名购房子女继承的具结书,并进行公证。第八条贷款额度一二手房贷款额度实行限额管理,每笔二手房贷款金额为以下三项限额标准计算的最小值,同时不超过管理中心规定的还贷比例:1不得高于当年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2不得高于当年规定房龄的最高贷款比例:二手房贷款比例按房屋房龄以建成年份为准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级房屋房龄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第二级房屋房龄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第三级房屋房龄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但公积金月缴存额达1400元及以上的具体金额以管理中心公布的数据为准,在考虑其偿还能力的基础上贷款最高比例可放宽至不超过按房屋房龄等级所规定的最高贷款比例3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还贷比例×个月×12贷款年限。二符合住房困难家庭标准、信用良好且有偿还能力并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且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在70含平方米以下、单价5000元含以内的普通住房,可适当放宽贷款额度。以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称“公积金系统”贷款试算的可贷额度为基数实行适当上浮,上浮最高比例不得超过30,并不得超过规
f定的贷款最高限额和最高比例。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家庭可认定为住房困难家庭:1具有各区房管部门核发的《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自核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2住房困难家庭限于以户口簿为准的父母子女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以市政府公布的数据为准为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以下或无房家庭的,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并经辖区房管部门审核确认。第九条贷款期限二手房最高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并不得超过按房屋评估基准日剩余使用年限折半计算的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