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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任课教师业务考试的通知关于组织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任课教师业务考试的通知小学六年级
各中小学、中心学校:为了顺应教育形势发展的新要求,根据《长兴县教育局关于开展“质量建设深化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任课教师业务考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1.考试科目:小学语文、数学;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2.考试对象:凡在2008学年第一学期任教以上学科的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教师(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均应参加相应学科的业务考试。若同时兼任两门(或两门以上)学科的教师,只需自愿选择一门学科参加考试即可。3.考试时间与地点:2008年8月25日下午14:0016:00;各科卷面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考试地点全县统一在古城中学。4.考试内容:分专业知识、教材教法两部分。其中专业知识约占7080,教材教法约占2030。5.命题范围与要求:(1)小学按小学六年级质量监测的要求,适当渗透初一知识,主要是中小学衔接方面的知识内容,其中初中知识的考查约占卷面分值的10左右。(2)初中按照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要求,适当向高中渗透,主要是初、高中相衔接的知识,题目分值约占卷面的10左右。6.考试报名:各校应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在8月22日前将报名表发送教育研究中心沈莉老师处(电子邮箱:cxsxsl126com)。报名表请用Excel表录入,按学科分开造册,以便成绩统计。Excel表格式示例如下:序号学校姓名学科成绩
长兴县教育局教育研究中心200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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