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水泥经销协议
合同编号:YW201363(水泥)
签订时间:2013年6月3日签订地点:
供方:需方: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需方为供方散装水泥直销客户,就供方向需方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产品的名称规定、质量要求和供货时间。
1、产品名称:“云维”牌水泥(散装);生产厂家:云维保山有机化工有限公司。产品规格编号:复合硅酸盐水泥PC3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PO525,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1)水泥执行《GB1752007》标准。(2)试验报告:供方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的7日内寄出3天强度以及各
项早期实验结果,28天的强度试验结果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的32天内补报。2、供货时间:自2013年6月3日至2013年12月30日止。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1、产品的数量:合同的订货数量40000吨水泥,最终以实际发货量为准。需方每月20日前向供方报送次月水泥需求量计划,并提前1天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供方次日提货数量及车辆信息,供方每月按计划保证供应,如遇特殊情况,有关一方提前通知对方。2、产品的计量单位:吨。3、计量方法:对发货数量的确定以供方出厂过磅单为依据,需方复磅。若出现磅差:(1)磅差在3‰以内,以供方过磅单为准。(2)磅差超过3‰的,需方应在收货后24小时以内通知供方,双方协
商解决;若属于供方责任,则由供方补足数量。第三条:产品的交付方法、交货地点和运输。
1、交货方法:供方将货物交付给需方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义务。需方委托的车辆在供方工厂提货期间,因装运散装水泥而开启、封盖散装罐车罐体上部封盖、或装运袋装水泥整包、盖篷布、移动车辆等业务由需方或需方委托的承运人负责,供方不负责该项责任和义务,与该事项有关的一切责任由需方负责。
2、交货地点:云维保山有机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区水泥栈台。3、运输:需方或需方委托的承运人自提自运,运杂费由需方承担。产品
自供方交付给需方或其承运人后,在运输过程中淋雨受潮或因需方在仓储、保管不当,导致水泥质量发生变化,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工程施工产生影响或给工程建设造成损失,供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需方也可委托供方代为运输,运输费用的结算由双方即时协商。
f第四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方式。1、产品价格随行就市,当期价格以供方的书面价格确认函为准。2、优惠政策:供方每月依据生产计划给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