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新疆大学处级干部管理办法(暂行)新疆大学处级干部管理办法(暂行)
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处级干部队伍,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党委组织部作为第一条处级领导干部由校党委统一管理。党委负责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处级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等工作。第二条实行处级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一)处级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每个任期为四年。(二)处级领导干部每个任期期满后,由学校党委组织新一轮选配或竞争上岗工作,根据选配或竞争上岗结果重新任命职务。(三)处级领导干部连续担任同一岗位同一职务已达两个任期的,原则上不再任命同一单位的同一职务,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交流、轮岗。第三条实行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制度。
(一)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包括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任期内届中、届满考核。(二)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将作为处级干部调整、选拔使
1
f用、奖惩和参加培训的依据。第四条建立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一)校党委有计划地安排处级干部进行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岗前培训等相关学习培训。(二)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培训相关材料归入本人档案,作为干部选拔和使用的依据之一。(三)处级领导干部除组织调训以外的各类业务培训,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组织部备案后方可参加。(四)处级干部必须服从组织调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第五条实行处级领导干部坐班制。
(一)处级领导干部是学校管理工作的中坚力量,为保证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处级领导干部应坚持工作日内坐班制。(二)既从事党政管理,又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双肩挑”处级干部,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授课规定,协调好管理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之间的关系,保证时间投入管理工作。(三)教学、教辅单位的“双肩挑”处级干部,原则上在每周工作日内给本科生授课不超过4课时,为研究生讲授课程每学期不超过2门,每周工作日内授课不超过4课时;机关单位的“双肩挑”处级干部给本科生和研究生授课总课时每周工作日内不超过4课时。第六条
2
实行处级干部请销假制度。
f(一)处级领导干部因出差、节假日探亲或其它事由离开学校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