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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上海
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由
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
公司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
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第四章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五条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
1
f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查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八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股东任免。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2
f第九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的决定;(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历的提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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