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的通知浙建建200445号浙建建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有三部门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通过审定现予以颁发并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法和传统工料单价法新计价依据的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必须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三新计价依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有关费率实行全面动态管理市场信息家由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通过价格信息发布系统发布四新计价依据中取费定额按不同专业工程不同取费项目划分为竞争性与非竞争性两大类在工程发承包过程中非竞争性费用应按照规定计取不得任意调整五新计价依据从2004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与之配套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同步推广使用原《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1994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4年继《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3在新计价依据执行之日起同时停止使用凡在2004年10月1日以后经招投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按新计价依据执行2004年10月1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则不做改变六《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等在新定额未出台前工料机消耗量标准仍按原定额执行各地在贯彻执行新计价依据过程中如遇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并由他们负责日常解释与管理
浙江省建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