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地坪小学学生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家长委员会是沟通家庭与学校、学校与社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协调机构,家长委员会本着加强家庭与学校的联系、合作,共同提高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水平。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是以家长为主人,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是实行社区教育的群众性组织。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宣传有关教育、教学政策法规,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第四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或班级工作的我校在校学生的家长组成。第五条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由学校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分班级、学校二级机构。班级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为本校就读学生的家长,热心学校教育、教育思想比较端正,经家长自荐或班主任和任课老师推荐产生,1名主任、名委员由2(共3人)组成。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根据班级变动情况而定,班级重组或学生毕业,委员资格自动取消。学校家长委员会学校家长委员会由家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组成(共21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秘书长1人,常务委员18人。家长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家长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般为6年,学生毕业,委员资格自动取消。正、副主席和秘书长由学校家长委员会和班级家委会推荐、选举产生。第三章家长委员会职责
第七条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以形成良好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的育人环境。第八条促进学校教育,做好学生的保护工作,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热心支持学生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为学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f第九条指导学生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协助学校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第十条参与研讨学校发展中重点问题,协同学校提高、改善办学质量,为促进教育改革,提高社会声誉而努力。第十一条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第十二条定期听取学校工作的介绍,发挥对学校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协调作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