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学术会议。(二)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加强对参与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学生的管理与引导,为参与创业实践项目的学生选配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开展创业训练和实践;做好毕业学生参与创业实践项目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三)校团委:参与项目立项申请推荐,指导学生创新训练;定期组织学生与项目指导教师进行交流;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社团,组织参与项目的学生开展学术交流,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创业计划大赛。(四)科学技术发展院:协调组织科研实验室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对项目成果专利申报提供指导与经费支持。(五)国资处:为学生进入实验室提供设备条件,根据学生创新创业需求信息协调校内实验设备为学生开展创新活动服务;协调校内房源,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必要场所。(六)计划财务处:给予项目总经费不小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并在教务处综合预算中调剂安排。(七)人事处:落实项目指导教师在职称评聘中的鼓励政策;支持
f创新创业教师参加培训和对外交流。(八)研究生院:协调学科实验室向项目参与学生免费开放;支持在本科阶段参与“训练计划”的研究生的后续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九)资产经营公司:协调学校科技园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任务,为参与“训练计划”的学生提供技术、场地、政策、管理等支持或孵化服务。第三章项目类型第七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第八条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根据个人或团队成员的学科知识基础和兴趣,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选定创新性训练项目研究内容,并自主完成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新训练项目包括产品设计、发明制作、软件开发、社会调查等类别。第九条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组建项目团队,团队成员应有明确的分工并相互协作。第十条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和企业指导教师共同指导下,利用前期创新训练(或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研究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