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用于赌博的财物。按照司法解释规定,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因此,“责令甲全额退赔”的做法错误。选项B正确。“挪用公款炒股获利500万元”,构成不当得利,应责令退赔。选项C错误。贿款“100万元”应当追缴,这里丙并未不存在违法所得,因此无需退赔。选项D错误。丁与王某构成共同犯罪,对退赔3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但这里是总计退赔30万元,不是分别退还30万元。9、关于职业禁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犯罪的,不一定都属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B行为人违反职业禁止的决定,情节严重的,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C判处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同时决定职业禁止的,在有期徒刑与剥夺政治权利均执行完毕后,才能执行职业禁止D职业禁止的期限均为3年至5年【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从立法目的来看,旨在将利用职业便利或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而实施犯罪的人员,从特定的职业领域或行业中清除出去,避免其利用特定职业再犯罪。从规定适用的基础看,职业禁止主要适用于刑罚执行完毕后,这完全是基于对行为人自身危险性的考虑。从处罚措施来看,职业禁止强制行为人在3年到5年内不能继续从事相关职业,且该种强制得到刑事法律强有力的保障。可以说,职业禁止本质上是一种强制性的隔离措施,以消除或减少可能再次引发的危险状态。选项A错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犯罪的,即为“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选项B正确。《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二款规定,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选项C错误。《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f选项D错误。《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三款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可见,《刑法》中的职业期限为3年至5年,但是并非任何职业禁止的期限均为3年至5年。10、关于追诉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刑法》规定,法定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