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资居间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我融资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我公司),特委托
李延龙等人(下称:引资人)为我公司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小写:1000000000
万元)以贷款形势存入我公司指定银行(
)下称:我公司(期
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424条、428条规定、国家工商总
局1995(第36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及担保人现以全体股东的全部法律责任、
经济责任及法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签署此承诺书:
一、上述所引资金到达担保人所在银行个人开立的帐户之日起,我公司及担
保人承诺按实到款额的____3__税后标准,以现金划帐等方式在存款到达担保
人所在银行的第一时间(电汇或本票转入显帐时)即足额支付引资服务费用。若
分单操作,则按同比例同标准单清单结。引资人收取该笔引资服务费时不需办理
任何收款凭证。引资人服务费的税金由我公司及担保人依法缴纳,若有涉及及税
金的法律或经济责任均由我公司及担保人承担。
二、恶意逃避故意拖延支付,由担保人全额承担支付义务。我公司及担保人
愿意接受下列处治并放弃一切抗辩权利;
1、引资人可凭此承诺书依法冻结我公司及担保人的银行帐户;
2、本承诺书自动转为我公司及担保人欠引资人服务费的欠条;
3、追回应兑现的服务费并按该费用总额加收每天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4、按引资服务费总额的两倍收取罚金;
5、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
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我公司及担保人承担。
三、根据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此项业务执行中,若我公司与担保
人之间发生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资金使用期间或资金使用期满产生纠纷,引资人与
资金方均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否则,我公司及担保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四、本承诺书为不可撤销的、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
与我公司及担保人其他承诺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
定代表人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
五、本承诺书经我公司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后即生效。本承诺书
原件为唯一有效凭证,其他复印件、电子件、扫描件、传真件和本次融资所涉及
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电子件、扫描件、传真件均为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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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六、本承诺书分两页,共签署一式4份,我公司、各引资人各执二份。特此承诺!承诺企业全称(盖章):企业营业执照号码:法人身份证号码:法人签名、押印:承诺日期:201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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