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的项目,其负责人要提前十天向学院提交《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协同相关专家进行中期检查,监督检查项目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反馈给各项目组学生和指导教师。对于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项目研究。3、项目交流。团委将定期举行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参与学生和指导教师的交流活动。每期交流或论坛将遴选34个项目参与学生做包含选题背景、研究方法、实施过程、项目成果、创新点、感受体会等几个部分内容在内的项目研究报告,采取学生报告、交流研讨、专家点评的方式,实时监督各项目的开展情况,促进项目参与学生间的学习交流和研讨。4、项目变更。项目一经确立原则上不得变更。对于实施过程中确需更改项目内容、提前或推迟项目结题的项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交工作小组初审,并经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方可执行。5、项目中止。对项目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中止其项目运行。因故主动要求中止的项目,需提交项目中止申请报告,详细阐明中止的缘由,经指导教师和工作小组签署意见后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核,教务处备案。中止项目的经费不予继续划拨,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开展情况收回部分或全部已下拨的经费。同时,该项目组成员将不得再申请大学生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五、项目验收1、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将项目研究结题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及支撑材料一并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由所在院系将结题验收材料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f2、领导小组会同各院系工作小组负责审议结题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结题项目采取答辩形式进行验收,并进行考核。结题项目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评价,学生个人成绩采用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从严掌握优秀等级。六、经费管理1、学校拟从计划设立的学生实习卓越绩效的“卓越基金”中划拨不低于平均5000元项的项目经费。2、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学校将项目经费分阶段划拨至各院系专有账户中,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指导教师审核、主管就业副院长签字后,到财务处进行报销。3、项目经费按项目研究周期分阶段划拨,项目立项后划拨30的项目启动经费,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划拨40的研究经费,结题验收合格后划拨经费余额。凡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