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矿井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第1条维修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考核合格者担任。第2条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维修工作。第3条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第4条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后,维修工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第5条维修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第6条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第7条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工作。二、作业前的准备第8条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修顺利进行及安全操作。第9条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警告牌。第10条条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
f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三、维修作业第11条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3、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4、检查设备各部位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第12条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修检修、不得漏检漏项。第13条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第14条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第15条拆卸设备时,必须按予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第16条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第17条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筒的机件时,用有安全防护措施。第18条拆卸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
f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第19条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第20条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元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装配。第21条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第22条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第23条设备检修后的试运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