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7号——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
第一批的公告
【法规类别】节能管理车船税税收优惠【发文字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7号【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日期】20120306【实施日期】2012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7号)
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为促进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汽车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告第一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免12
f征车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一批)一、节能型乘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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