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初步发展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至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前夕,是中国金融业快速成长的阶段,信托业在这一时期内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信托机构数量较之前有了巨大的提升,经营方面也日趋稳健。
(一)信托机构概况
这一时期,信托业获得全面恢复,得到长足发展,形成了华商信托公司、商业银行信托部、官营信托机构和外资信托机构并存的格局。
首先,这一期间,全中国新成立的华商信托公司有16家,大部分集中在上海,而且分布在其他地区的5家公司也都在上海设有分部,上海作为信托业中心的地位进一步得到巩固。
其次,1930年前后,银行设立信托部的风潮席卷全国,到1937年抗战前夕,全国共有79家银行设立了信托部,几乎占银行总数的一半。
再次,19271937年,上海地区新成立了5家外资信托机构,基本上由实力雄厚的洋行投资。
与华资信托机构相比,外资信托机构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第一是经营模式与欧美各国信托公司相似,主营各种信托业务;第二是投机色彩浓厚,经营状况不稳定,存活率低于华资信托机构。
这一阶段,信托业的复苏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其一是该时期上海市面的资金较为充裕,内地时局动荡和国际银价下跌促使大量的游资涌入上海;其二是中央信托和通易信托这两家“信交风潮”后幸存的公司长期以来表现良好,帮助投资者重新树立了对信托业的信心;其三是专业人士坚持不懈的宣传,增进了社会对信托的认识,扩大了信托
f业的影响。在经营上,新的信托公司总体比较稳健,大都存活了较长的时间。银行业务成为当时大
部分信托公司的主营方向,投资业务的重要性也日益突出,但主营真正意义上的信托业务的公司仍然极少。究其根本原因,是信托需求的增长相对缓慢。信托公司在供大于求的市场中为了生存,不得不偏向银行业务;而充裕的资金供给,也削弱了其发展信托业务的动机。
此外,大部分信托公司的经营者与银行界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其经营手法很容易受到银行的影响;而国民政府一直未颁布专门的信托法规,对信托公司银行化的经营方式没有加以约束。
政府部门为满足自身的特殊需要,出资成立了上海市兴业信托社和中央信托局两家官营信托机构。上海市兴业信托社由上海市政府设立,其营运资金来源绝大部分是资本金和上海市银行提供的借款,偏重于经营具有垄断性质的市政公用事业,此外还大量投资于房地产,并开展了证券买卖、保险、代理等业务。
中央信托局由中央银行拨资1000万元成立,主营储蓄、信托存款、保证及代理购料等信托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