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用途特征代号
驾驶室类型代号
□字母
○数字◇字母或数字
图2
5产品型号构成中代号含义及规定
51企业名称代号:用代表“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两个汉语拼音字母“SX”表示。
52车辆类别代号,按表1的规定。表1车辆类别代号
车辆类别代号1234
车辆类别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半挂牵引车
车辆类别代号569
车辆类别专用汽车
客车半挂车及专用半挂车

3
f53主参数代号
SQB100282007
531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半挂牵引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
号为车辆的总质量(t)。半挂牵引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
532客车及客车底盘的主参数代号用客车的总长度(m)表示。
533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半挂车底盘
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不大于原车的10%时,仍沿用原车
的主参数代号。
533主参数的数字修约按GBT8170的规定。
534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参数值的第一位用“0”占位。
535当车辆主参数有变化,但不大于原定型设计主参数的10%时,其主参数代号不
变;大于10%时,应改变主参数代号;若因为数字修约而主参数代号不变时,则应改
变其产品序号。
54产品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以0、1、2……依次使用。
0表示该车辆类型和(或)主参数为初次设计;
1表示对同一车辆类型且主参数代号相同的车辆进行第一次重大改进设计;
2表示对同一车辆类型且主参数代号相同的车辆进行第二次重大改进设计;
3表示对同一车辆类型且主参数代号相同的车辆进行第三次重大改进设计;
4表示对同一车辆类型且主参数代号相同的车辆进行第四次重大改进设计;
(本标准实施前设计的车型,符合欧Ⅱ排放)
5表示对同一车辆类型且主参数代号相同的车辆进行第五次重大改进设计,
符合国Ⅲ排放;
6表示对同一车辆类型且主参数代号相同的车辆进行第六次重大改进设计,
4
f符合国Ⅳ排放;
SQB100282007
7表示对同一车辆类型且主参数代号相同的车辆进行第七次重大改进设计,
采用引进MAN公司技术,符合国Ⅲ或国Ⅳ排放。
对新设计的车型,不论产品序号的顺序如何,均应符合国家要求的最新排放限值。
55驾驶室类型(或车身承载类型、挂车类型)代号
551驾驶室类型代号表示具有某种重要特征的驾驶室,用一位大写字母(I、O除外)
或数字表示,并由标准化部门给定。适用于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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