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及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规范公司在投资及资产管理方面的工作,保障公司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本公司的所有投资活动以及全公司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应遵循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制订。
第三条公司投资建设部是公司对外投资和资产管理的具体负责部门。
第二章投资管理办法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两类。投资应贯彻本公司的发展战略,按照客观要求,正确安排全公司投资总规模、各项目的投资比例和投资使用方向,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各资源要素,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第五条公司的长期投资和重大的投资项目实行预算管理,年度投资计划包含在公司年度总预算中,年度总预算由股东大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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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六条公司财务会计部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使用资金,公司投资建设部对投资项目实行全程监控管理。
第七条对于没有包含在年度总预算中的短期投资,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由公司董事会集体审批;100万元及以上的短期投资属重大项目投资范畴,由公司董事长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第八条对外投资步骤:一、由投资建设部根据实地实际勘察、调查、分析后,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投资建议书。二、公司董事会责成投资建设部组建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小组,或对外招标聘请专业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三、由投资建设部牵头,组织由公司相关部门或人员参加的评估小组,对项目可行性报告进行评估。重大投资项目应对外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提交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四、投资建设部根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评估报告,编制投资预案。投资预案会同所附详细材料首先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然后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查。投资建设部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制订投资方案。五、长期投资和重大投资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年度投资方案执行预算程序,临时投资方案提请临时股东大会审批。六、公司财务会计部根据经过批准的投资方案,按计划安排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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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九条公司的重要生产设备、大宗固定资产采购和基建工程,采用招标制。由投资建设部负责招标工作的具体实行,重大项目招标工作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进行。投资建设部根据招标的具体情况,分析和评定中标单位,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招标结果由公司董事会审批。财务会计部对招标过程进行监控。
第十条公司投资建设部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