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购销合同
采购方(甲方):四川尚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货方(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
f建筑材料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西北有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绵阳市游仙区剑南路东段97号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
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博大紫金阁一期工程项目
材料事宜,签订本合
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元)金额(元)
备注
货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2
f备注:此价格为:(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其中包括:(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安装费、其它费用)。当该材料的市场价格浮动较大的时候,乙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出具通知书给甲方,如甲方同意则在7天内签名盖章确认并以新的价格作为结算价。
第二条、交货地点:博大紫金阁一期工程项目工地。第三条、交货时间:甲方指定。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
指定的地点后由张露负责签收确认。运输费及卸货费由乙方承担。(签收人:
联系电话:
)。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
所供材料的质量。
2、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若有异议须在10日内以书面提出,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验收方法:
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货到现场后,在现场车上或场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
特性及行业惯例进行验收。如甲方认为乙方送货的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则可以随
时抽检,如数量超过误差范围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则必须向甲方赔偿即以少一赔十
计算,如砂、石、石粉等散体运输货物,抽检方数误差≤4,亦可视为正常交货。
第七条、损耗责任:乙方货物在未经甲方验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
任。
第八条、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统计月。乙方每月26日至次月10日号前
(遇甲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甲方指定
人员提交对帐清单,共同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由甲方出具欠款条,待工程正负零节
点完成后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欠款条一并支付所欠的材料价款总额的80%,剩余20%
待本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后付清。
3
f2、除双方协商价格为不含税款外,乙方领取支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