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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1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日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推进我市的节能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关于201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市节能办拟在6月11日举办“全国节能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日”。具体活动方案如下:一、活动主题:“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二、时间:2011年6月11日9:00~17:00三、地点:市文化艺术中心工人文化宫广场场地主要包括:中心舞台、节能产品和技术展示区、政策咨询区、绿色照明产品推广区。四、参与单位主办单位:厦门市政府节能办协办单位:市经发局、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委、农林局、贸发局、国资委、广电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共青团市委、财政局、统计局、卫生局、市政园林局、旅游局、电业局等单位。承办单位:市节能监察中心参加人员:市节能办成员单位代表、170家市重点用能单位代表、有关节能产品生产企业、新闻单位代表等。五、主要活动内容(一)启动及授牌仪式(所在区域:中心舞台,时间:9:009:30)拟邀请市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主要议程包括:1.市政府节能办介绍节能宣传周主要活动内容;2.主席台就坐的领导为获得节能示范工程(第四批)、推荐节能技术产品(第五批)、绿色酒店节能示范单位、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等授牌;3.市领导宣布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并做重要讲话。责任分工:市经发局负责租用场地、现场整体布置、现场活动的组织和协调,节能办各成员单位负责本部门展位的设计布置。(二)节能政策宣传与咨询所在区域:政策咨询区,时间9:0017:00市节能办各成员单位分别开展节能减排政策宣传与咨询。活动内容包括:政策发布、现场答疑、发放资料、知识问答等(每单位一个展位)。责任分工:场地整体布置由市经发局负责,各单位具体展位设计和展务自行负责,每个展位(3米×3米)应安排专人负责政策宣传与咨询。各参展单位应在5月30日前将参加现场咨询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汇总到市节能办。(三)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展示(所在区域:节能产品和技术展示区,时间9:00~17:00)展示摊位共计约80个,摊位免费提供给各参展单位,由市节能办向社会征集或由市节能办各成员单位邀请节能技术单位、节能产品生产或经销单位参加,展示内容包括中央空调节能技术、电机系统节能技术、蓄冷蓄热技术、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绿色照明技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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