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政务报》、万宁市人民广播电台、万宁市电视台、万宁政府网等主要媒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防灾减灾工作理念和防灾减灾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各地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情况。2活动时间:5月7日至5月13日。3责任单位:市各镇、农场、民政局、市委宣传部、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二开展中小学校防灾减灾专题教育活动。1活动内容: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应急演练、
f专家座谈会、专题展览、播放专题片等,进一步增强广大中小学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活动时间:5月7日至5月13日。3责任单位:各镇、场、市教育局。三开展城乡基层社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1活动内容:重点对社区各类建筑和民房、学校、医院、工厂、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公共场所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制定防范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治理工作。2活动时间:4月20日至5月15日。3责任单位:市各镇、农场、教育局、卫生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国土环境资源局、水务局、农垦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武警消防总队。四开展城乡社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1活动内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城乡社区,通过现场示范演练、发放防灾减灾科普读物及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单,举办街头咨询和培训等活动,普及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基本常识和技能。2活动时间:5月7日至5月13日。3责任单位:市各镇、农场、农业局、卫生局、公安局、国土环境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海洋与渔业局、水务局、农垦局、林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气象局、红十字会。五开展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活动内容: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开设报纸专版专栏、悬挂横额、张贴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防灾减灾法律法规。2活动时间:5月7日至5月13日。3责任单位:市各镇、农场、法制办、民政局、国土环境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海洋与渔业局、水务局、林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气象局。六开展志愿者防灾减灾综合服务周活动。1活动内容:配合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的有关工作,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厂矿等开展志愿者服务、防灾减灾宣传等活动。2活动时间:5月7日至13日。3责任单位: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六、有关要求一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