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坳村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新坳村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完善公开、民主、规范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资兴市党务公开实施方案(试行)(资办发201010号)》,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第二条本方案所称党务公开,是指本村党支部依照党章和党内有关法规、政策、规定,通过一定形式将党内事务或经党组织审议通过的重大政务(村务)向党员或群众公开的制度。第三条党务公开要达到“四规范、三满意”,即“内容规范、程序规范、时间规范、管理规范”和“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内容规范”是指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党内主要事务和组织活动中应该让党员群众知晓的事项均应公开;“程序规范”是指按照“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在落实党员群众知情权的基础上,注重落实他们的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监督的经常化;“时间规范”是指以定期公开为主、随时公开为辅,让党员群众及时了解党内事务的具体内容、进展及效果;“管理规范”是指对
f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党员群众意见处理、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等要落实具体措施,形成长效机制。第四条党务公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服务发展原则。通过党务公开,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二)依法依纪原则。按照宪法、法律及党风法规推进党务公开。(三)全面真实原则。全面落实党内监督的有关规定,保证党员的知情情、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开内容要实事求是,公开结果要真实可信。(四)注重实效原则。把握好党务公开的共性和个性,坚持求真务实,确保公开的实效性。(五)积极稳妥原则。既积极推进,又注意因地制宜、规范操作、有序推进、不断总结提高,建立长效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深化。第二章主体和内容
第五条村党支部要推行党务公开。第六条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1.村(社区)党组织任期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2.党组织成员联系电话、职责分工及调整情况;3.党员参加“三会一课”、参与党内活动和缴纳党费等情况;4.党员岗位承诺、发挥作用情况;
f5.村(社区)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进展和完成情况;6.村(社区)班子述职评议情况;7.党员民主评议情况;8.党员发展情况;9.后备干部培养情况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