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学校发生安全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和镇政府,重大以上紧急情况发生后,学校立即报告镇政府、市教育局。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五、善后处理:
f1、学校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2、对伤亡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六、调查与结案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限期报结。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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