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阶级的经济和政治利益,是统治阶级施行统治和巩固统治秩序的有效工具。一院制与两院制:所谓一院制,即是立法权只由一个机关来行使的立法体系。所谓两院制,就是指立法机关的组织分成为两个独立的机体,各自行使其职权,共同立法的立法体系。常设委员会:
常设委员会是根据其处理议案的类别组成的议案审查机构,是“行动中的国会”的核心。
常设委员会一般是在每届会议召开之际成立的,其任期与议员的任期相同。它是主要的立法组织,绝大多数议案的讨论、审查、听证等步骤常都在常设委员会中进行。常设委员会是以专门性委员会而着称的,每个委员会都与特定的部门有关。较为重要的有财政、行政、司法、外交事务、教育、国际、科学等方面的常设委员会。议会党团:
所谓议会党团,就是指议会中由同一政党的议员、或由不同政党而具有共同政治观点的议员所组成的,为实现党对议会的控制而工作的集团。议会党团是党实现对议会的控制和操纵的有力工具。影子内阁:
影子内阁即是在野党为了随时准备上台执政,由议会党团领袖领导的,由一些有影响、有能力的议员组成的一个议会党团组织。影子内阁中的成员多为模拟的正式内阁的各部部长,一旦上台执政,便成为正式内阁。倒阁权:
f这是议会内阁制国家议会监督政府权力的重要方式。所谓倒阁权,就是内阁的方针政策得不到议会大多数议员的信任,议会提出倒阁建议,重新选举首相,组织内阁的权力。弹劾权:
弹劾权是各国议会对于政府高级官员违法行为进行控告与制裁的一种权力,也是监督政府的有效手段。国家元首的特征:
1.国家元首是国家的一级领导机关,是资产阶级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国家元首是国家对外关系的总代表(尽管是形式上的)。体现国家的主权及尊严。
3.根据宪法的规定来行使元首权。政府:
一般说来,政府一词有三种不同的解释。一种是广义的解释,这种解释认为,政府是一个具有制定法律和执行法律权力的政治组织。也就是说,政府是国家的执政者们组成的各种权力组织的总体。因为制度法律一般是立法机关的事,执行法律是行政机关的事,而监督法律和保障法律的执行则是司法机关的事。根据广义的解释,政府则是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机关的总称,而且不但包括中央政府,也包括地方政府。另一种狭义的解释认为,政府是指行使法律职能的一个机构,是单纯地各行政机构的总称,是国家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只有执行权,而无立法权和司法权。根据这种解释,政府则包括负r